郑四海,浙江泽大(宁波)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会员,宁波市律师协会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。
执业10余年,担任十余家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,承办过几百件民事、经济、刑事案件,法学理论和实务经验较为丰富。
主要业务领域:公司法律顾问、破产重组(破产清算、破产和解、破产重整、预重整)、破产非管理人的专项法律服务:包括代表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、申报破产债权、参加债权人会议、审议债权人会议各项议案的合法性、参与破产债权的确认诉讼以及其他破产撤销权、债务人行为无效、取回权等破产衍生诉讼;为债务人企业申请破产、提供债务重组方案,为债务危机企业提供危机处理方案等等。
破产重组: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综合组组长,主办宁波弘扬暖通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、奉欣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、宁波市振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、宁波市某电器破产清算案、宁海县宙鹏工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、宁海冠尊游艇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、宁波市传世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、宁波金海湾游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、宁波冠宏模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、宁海一享天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等。
在民商、经济、刑事辩护领域有诸多成功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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